2008年3月19日 星期三

【摘要】光和時間的神話第一章1~2節

Ch1
1.
光是電影的”原始媒介”。…電影之根基,就是光的運動。(p.20)
﹝電影語言﹞必須首先是一種動的語言。”電影作品”就是組織空間物體必要運動的藝術。”電影藝術的真正本質”…”動感綜合體之中光--時--空的連續性”…同樣的術語可能被運用于視覺。(p.21)
“從根本上說,眼睛就是一種工具,用來分析隨時間而變化的光流。”時間中的光流為視像與電影的共同基礎。(p.22)
先鋒電影中有潛在地趨向于無限的眼睛形象系列。(p.23)
…相機—眼睛這一隱喻,間接表明電影就是”觀看可看之物的方式。”(p.24)
2.
相機—眼睛隱喻是以部份代整體的借代修辭手法構成的。眼睛和相機都是部份,被分別用來指代各自的視覺構造體系。視像僅僅是眼睛的產物,正如圖像…僅僅是相機的產物。它們都是視覺系統的外在延伸…。分析相機—眼睛這一隱喻合適的起點,可能就是眼睛和相機本身。(p.31)
紋理細密、曝光緩慢的膠卷之被設計,是為了感應高強度的光,紋理粗糙、曝光快速的膠卷之被設計,是為了感應低強度的光;同樣,視網膜也有兩類接收細胞:桿錐細胞,在強光下工作,記錄我們視覺世界輪廓分明的細節;圓錐細胞,在弱光下工作,是我們的視覺之周邊地帶輪廓粗糙和細節模糊形象的源泉。(P.32)
視網膜和照相機的膠卷之間,形成了另一種類似關係,因為它們對光都有一種化學反應。(P.33)
眼睛更像相機,觀看更像攝影。(P.35)
這是一部機器與”一個活的器官”、”機械眼睛”與”血肉之窗”之間的差別。而鄭是以眼睛和相機之間的辯證關係為基礎,先鋒電影視覺美學得以發育生成。
雖然兩種視覺過程的本質是形成光學形象,但在相機和眼睛之中創造出一種光學形象本身卻絕非二者本質類似性的基礎。是時間之中移動的光,而非形象,才是它們共同的”本質”。(P.36)
電影形象的”光流”是電影藝術家通過電影儀器的物質材料與加工過程而產生出來的。(P.37)
以部份代表整體,部份是相機和眼睛,整體是”宏大系統”。(P.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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