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日 星期四

[摘要]明室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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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的時代正巧應和了私生活闖入公眾生活的時代,私生活的公眾廣告化,私生活被公開消費。(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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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駐留在相片前的時候,我仔細檢視,好比我對相片中的物或人希望有更多認識,(118)我之所以抱著發先真相的瘋狂企盼只因攝影的所思是此曾在,然而我雖然努力檢視了,卻什麼也沒發現,如果把相片放大,只見到相紙上的銀粒子,別無其他,我等於是為了突顯材質而毀了圖像。(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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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隨便和誰都像,偏偏不像他代表的人,因為相像意味的是主體的身份,這可鄙的、公民的、甚至是法律上的東西,相像只是外在的他,而我要的是主體原原本本的他,相像令我不滿,甚至令我懷疑失望。(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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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能夠顯像,他顯現的是某個人類種族的頑強持久性,(123)同時也曝現了同一家人之間的神秘差異,他具體表現了先祖的無情距離。(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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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的本質完全在於外表,沒有意義,卻又召喚各種更神秘的意義,不顯露又表露,同時在與不在。攝影的確鑿性在於詮釋的停頓:我嘶聲力竭只能一再指出此曾在,對於任何手拿照片的人,這是一項「基本信念」,而可嘆的是相片越是明確,我越是無話可談。(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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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臉的氣質(l’air)是不可分解的,氣質是過度的東西,由身體導向靈魂,(127)氣質有如身份的固執附加物,氣質之所以能表現主體,因為主體不自以為是。氣質就像一道光明的影子伴隨著身體,一張相片若不能顯現氣質,身體便少了影子。(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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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雖然使我相信我找到了「真正完全的相片」,卻引致了前所未有的混淆,弄混了真實(此曾在)和真諦(即是此),攝影同時成了只正式及驚嘆式,把形象帶至瘋狂地步,竟以情感作為生命保證。(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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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所思就是此曾在,這個客體真正存在過,且曾在我看到的地方,這兩項事實出自同一行動,直到今日,除非經由中介過程,沒有任何其他圖像能夠直接向我確證過去的事物,而攝影給我的確定感是立即直接的,攝影成為新世界的幻覺:就感覺知覺來說是假的,就時間而言是真的。(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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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致力於安撫攝影。第一道途徑在於將攝影視為一門藝術,因沒有任何藝術是瘋狂的。另一則是讓攝影大眾化、群體化、通俗化,使他再與其他圖像相較時顯不出特色,攝影以其霸權鎮壓了其他類型的圖像,(136)我們遵照大眾化的意像來生活,因普及化的攝影影像,藉著展示說明之名義,反將這個充滿衝突與矛盾的人間給非真實化了,今日進步的社會,其特色在於消費的是影像。(137)
攝影是明理的,當其真實性是相對的,經過了美學或現實習慣的緩和化,攝影可以是瘋狂的,當其真實性為絕對的,或可以說本源的,將時間本身重新注入了看相片時的愛戀感受與驚愕感覺中,由這真正的返注行動倒轉了事物的歷程,而這一行動,我們名之為攝影的狂喜作為結束。(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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