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30日 星期三

【摘要】明室攝影札記11~20

明室攝影札記11~20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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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尚可存在的相片,大部份亦僅僅激起一種泛泛的,可說是禮貌上的興趣,但沒有任何刺點….因投注其中的只有知面…只有漫不經心的欲望,廣泛的興趣,一無所得的嗜好。知面即屬於喜歡to like之列,不屬於愛to love。
辨識知面,即註定要迎對攝影者的意圖…必定可以了解,可以在心中思辯,因為(知面所依藉的)文化即是創作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一種合約。知面是一種教養(知識和禮儀)教我能夠認出操作者,能夠體驗其創作的動機和目的。有點像是我要解讀相片中攝影者的種種迷思。這些迷思顯然是為了(這正是迷思的功用)妥協攝影與社會之間的關係,賦予攝影各種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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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即刻展陳所有「細節」,提供了人種學知識的素材。攝影…提供我成堆零碎事物。我喜愛某些傳記性描述的作家生活點滴,我家這類細節名之為「傳記微素」。攝影之於歷史的關係正如傳記微素之於傳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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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攝影之所以接近藝術並非由於繪畫,而是經由戲劇。透視畫作、攝影、透景畫幕三者均源於暗箱,皆是關於舞台場景的藝術。攝影更接近於戲劇,乃因兩者間有一獨特的中繼者:死亡。…早期的演員為了扮演死者的角色而與群眾分開…人們雖急欲設想生動的相片(「力求生動」的熱衷態度正是因人們面對死亡感到不安,而採取的迷思式否認態度)攝影卻像原始劇場,亦如活人扮演的靜態畫,在那粉飾僵止的外表之下,我們看到的是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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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以「震驚」為原則的(或言藉口更佳)的相片,因為(不同於刺點)攝影的「震驚」與其說是造成創傷,毋寧更是揭露原本安然掩藏的事物。第一類的驚奇是「稀罕」。第二類的驚奇…即重現一個正常人眼所無法掌握之連續動作中的剎那姿勢(…歷史畫作的意志體現)…攝影藉助本身的瞬間動作,可以在一快速場面中固定決定性時刻。第三類的驚奇是壯舉,即技術上的偉大成就。第四類驚奇是攝影者玩弄的技巧。第五類的驚奇是匠心獨具的奇想。
所有這些驚奇效果皆遵守挑戰的原則…必須對一切可能性…和有趣的一班定義挑戰。起初攝影為了驚人而拍攝受人注目的事物,然而不久,便有了著名的相反現象,宣稱東西拍成了相片便是引人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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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相片皆是偶然的(也因此而無意義),攝影只好戴上假面以製造意義(朝向普遍性)。假面…用來指人的面目之為社會和歷史塑造出來的產物。假面,即是意義,因為這假面是絕對純粹的。偉大的肖像家亦是偉大的迷思創造者。
太強的相片馬上便會被轉移注意,好讓人們以美學觀點,而不以政治觀點來消受。若想領悟面孔政治上或道德上的意義,豈不是得採用一種偏離的角度來觀察社會?社會眼光隔著一段距離,卻因必得通過純美學的中繼站,竟使批判的距離效果失去作用;惟先已具有批評傾向的人才會看出作品的批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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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而言,風景相片(城市或鄉野)應是可居,而非可訪的。這正是波特萊爾的旅行之邀和前世兩首詩所詠唱的雙向憧憬。面對我心怡的風景,我感覺我確曾在那兒,或者,我應當去那兒。這才是(欲望選擇的)風景圖像之精神所在:heimlich,我的家,喚起我心中的母親(不帶絲毫憂慮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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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面若無任何吸引我,弄傷我的小細節(刺點)穿越而過,攪拌其中,只能蘊生一類很廣泛(世間最多)的相片,可以名之為單一攝影。當攝影誇張地轉換「真實」而不使之分化,搖曳時,便是單一攝影(誇張是一種凝聚力):毫無對決,毫無離間,毫屋騷擾。
報導攝影經常都是單一性(單一性相片未必一定是詳和的),這類影像不含刺點,只有震驚。這類攝影只會「吶喊」,不會傷人心;報導攝影(一下子)被接收了,如此而已。
另一種單一攝影是色情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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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通常單一的空間裡,有時(然可惜太少了)一個「細節」吸引住我,讓我感覺它的存在便足以改變我的閱讀,在我眼中像是見到一張新的相片。這個「細節」即是刺點(刺痛我者)。欲察覺刺點,任何分析對我皆無所助益(然有時回憶或許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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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點通常是一「細節」,亦即一局部物體。刺點並無道德或優良品味的含意,刺點亦可能是沒禮貌的。
刺點雖突如其來,卻多少具有潛在的擴張力,這一力量常是換喻性的。攝影超越本身…取消自身的媒介,不再是符號,化作事物本身。
刺點還有另一種擴展力:即當它為一「細節」,卻同時又充滿整張相片之似非而是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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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我感興趣的細節,並非具有意圖的。刺點就在被拍物的畫面裡,作為一附加物,逃也逃不掉,卻又是天上恩賜的。它不一定能說明攝影家的技藝,只能指出攝影家曾經在場,或者更差一點的,指出他不得不將整個事物連同局部一起拍下來。攝影者的超人眼力並不在於「看到」而是在於「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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