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4日 星期四

[摘要] 《論攝影》::〈視覺的英雄精神〉~p.123

攝影的歷史可以撮要為兩種不同誡命之間的掙扎:一者是「美化」...一者是「說出真相」,它不只是以靠一種價值中立的信仰(從科學那兒遺傳下來的),而且是倚靠一種採自十九世紀文學典型以及(後來的)獨立報導攝影的行業中,被道德化的「說出真相」的理想,來加以衡量。就像post-romantic的小說家和記者一樣。(112-3) 由於不需要像畫家一樣去做狹隘的選擇,考慮怎樣的影像才值得注視...一度因為能夠忠實地處理現實的能力,而被視為神奇之物的相機,最後竟對appearences價值的巨大改善產生作用...。(113) 照片已經成為事物對我們顯示的方式的模範,因此,「現實」及「寫實主義」的理念正在改變中。(114)

...人們很快發現,沒有兩個人能就同一件事情拍出相同的照片,相機能夠提供非個人的、客觀影像的臆想,便向...投降。...並沒有一種只是單純的、一元的稱之為「用相機紀錄或藉由相機幫助」的「看」的活動存在,而只有「攝影式的觀看活動」(photographic seeing)存在...。(114-5) ...意味著一種在「每個人都看到,卻把它視為太尋常之物以致忽略的東西」裡頭發現美的才能。...應當不只是如世界本來的樣貌去顯示世界,他們[攝影家]應該透過心的視覺取抉(visual decisions)創造出激起興趣的力量。

...視覺的英雄氣概。攝影開啟了一種自主性活動的新模式,容許每個人展現其熱望的、獨一無二的敏感力,攝影家在他們的文化、階級以及科學狩獵遠征中,尋找驚人的影像,不管必須付出多大的忍耐的和不適,他們以主動的、帶有獲取意圖、評估衡量的、沒有報酬的視覺形態,來捕捉這個世界。(116)

...風格中的「形式特質」——繪畫中的主要命題——在攝影中至多只居於次要地位,那麼一切攝影的基本假設——每張照片都是世界的一個片斷——意味著我們不知道怎麼對一張照片產生反應...。相機不僅使「藉由看的方式」更了解一件事物成為可能,它還改變「觀看」本身,因為它鼓勵「為看而看」的觀念。(120) 詩和「實在」(concreteness)以及「詩的語言的自主性」的約定,與攝影和「純粹的『看』」(pure seeing)之間的約定是平行的,兩者都引申「不連續」(discontinuity)、「補充的單位」(compensatory unity)以及「關節脫落的形式」(disarticulated forms),也就是根據奔騰猛烈但經常屬於任意武斷的主觀需要,把事物由它的前後脈絡中「扭」出來(以一種全新的方式來看待它),或是以省約的方式把事物組合在一起。(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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