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4日 星期四

[摘要]論攝影─影像世界P.210-229

照片是一種囚禁“被了解為不服從的、難以觸及的”現實的方法─使它靜止不動─或者“放大”人們覺得行將萎縮、被掏空、容易毀滅、遙遠的現實。(P.212)

照片能使我們立刻接近的並不是現實而是影像。(P.213)

在一舒易的、習慣形成(habit-forming)的活動裡,它在我們自己的生活以及其他人的生活中同時提供了“參與”(participation)以及“疏離”(alienation)─容許我們“疏離”增強時又同時“參與”。(P.216)

“免於不幸的”的情感,鼓舞了人們看這些痛苦照片的樂趣,而看著它們使人聯想並增強“免除”的感覺。(P.217)

因為攝影影像傾向於將情感從我們第一手經驗的東西中抽離出來,而他們所喚起的情感則大部分步是我們在真實生活中所擁有的。經常,某些東西以被拍攝的形式出現時,對我們所產生的擾動要遠勝我們對它的實際經驗。(P.217)

「刻意攝近布注意的群眾去拍攝他們」的人,是剝奪了人們擺姿勢以便使他們看起來更好的權利。(P.221)

被置於中國攝影之上的各種限制,只是反映出他們的社會特性而已,這是一個被僵化的、不稍鬆懈的矛盾所形成的意識形態統一的社會。(P.223)

攝影不只是複製“真實”而已,它把它納入一種“再製”過程(it recycles it)─一種現代社會的重要過程。攝影的“再製”從獨一無二的對象中造出陳腔濫調,也由陳腔濫調中造出有特殊性的、活潑生動的“物”。(P.224)

一方面,相機為了服侍“力”─國家之力、工業之力以及科學之力─而武裝視覺;另一方面,相機在那以“私人之命”為名的神話、虛構空間使視覺富於表現力。(P.226)

相機以兩種對一個進步的工業社會的整個運作很基本、很重要的方式來界定現實:一是做為一種奇觀(對群眾而言),二是做為一種監視的對象(對統治者而言)。(P.228)

攝影的各種力量,實際地為我們對現實的了解賦予反柏拉圖式的性質,使得「根據“影像和事物間的差別”以及“元作與複製間的差別”來反映我們的經驗」,變得越來越不合理。(P.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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